辰政函〔2023〕154号
辰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人民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本县防空警报设施的覆盖率和鸣放防空警报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3年11月1日在辰溪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
二、试鸣范围:辰溪县城区。
三、试鸣方式:防空警报试鸣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进行,具体信号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在鸣放过程中,预先警报与空袭警报、空袭警报与解除警报之间间隔5分钟。
四、防空警报试鸣由辰溪县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745-5220447。
五、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做好保障和配合工作,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不影响社会生产生活,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切勿恐慌。对于借机散布谣言、制造混乱、破坏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