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政府
关于黄江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娄政人〔20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黄江民同志任市公安局督察长;
彭武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阳一武同志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扶林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陈红星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弼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邓耀祖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晓林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局长职务;
朱吾健、刘登科同志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秦金莲同志的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吴斌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芋、孙芳同志任娄底开放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左建辉同志任市中心医院副院长;
刘明同志任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曾鹏翔同志的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主任职务;
龚刚强同志任市救助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邹铭谦同志任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勇同志任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梁红日同志的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曹林平同志任市创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谢纬同志任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以上涉及企业职务任免的,按有关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娄底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