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3日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谢胜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苠睿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
陈爱喜同志为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华、张娟、张国友、蔡云成同志为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委员;
王翊丞、尹恒、林黎、周本成同志为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王哲、朱文红、周振波同志为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刘俊、李阳斌、张健、唐华艳同志为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万霞、向莉、罗斌、罗安华同志为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毛跃峰、邓权、皮桃凤、张国民、陈卿、陈谋昌、戴作东同志为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刘明高、张多君、周耀武、赵月娅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向艳艳、张文彪、陈长坤、陈晓华、陈照文、覃玉华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廖炎平同志为常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祁圣友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裴国富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免去:
陈爱喜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苠睿同志的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褚敏同志的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华同志的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
覃歇民同志的常德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朝明同志的常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饶南丙同志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卜学宏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阙兴中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