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株洲,存量临建项目整治有了“新法子”。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株洲市本级存量超期临时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2002年至2021年期间批准的市本级临时建设项目,分三个阶段开展整治工作。
根据《方案》,此次专项行动为期5个月,旨在“规范一批、整改一批、拆除一批”,通过全面摸底排查市本级批准的超期临时建设项目,建立整改台账并强化动态管理,并依据摸底排查结果,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按要求限时整改后,适时开展“回头看”,以巩固整治成果。
《方案》还明确了分类整改的条件、时限要求及责任部门等内容。对于建设批准不满四年且与原批准内容基本一致、确需继续使用的临时建设项目,业主可申请办理许可延期手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许可延期或办理永久性建设的临时建设项目,将由属地政府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置。此外,部分经市相关单位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按照《关于解决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进行办理。
截至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共排查出137个超期临时建设项目,并已向业主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告知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将加强城市临时建设规划管理,规范临时建设行为,消除潜在安全隐患。接下来,市资规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方案》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