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株洲市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目前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湖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基础数据有待统筹整合,观测、调查、评估等基础工作有待加强”问题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现公示如下: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督察报告第3项问题指出:湖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基础数据有待统筹整合,观测、调查、评估等基础工作有待加强。
二、整改目标
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立生物多样性资源基础数据平台。
三、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间
(一)整改措施
1. 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市县两级制定了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实施方案,成立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开展资源调查技术培训, 以林长制为抓手,将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工作纳入全市林长制工作考核,每月一调度一通报,全面推进各区县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
2. 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启动了我市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初步建立了以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为主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
3. 建立生物多样性资源基础数据平台。深化部门合作、资源共享工作机制,整合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县数据,分层级、分类型、分物种探索建立开放式的全市生物多样性资源基础数据平台。
(二)整改时限
2023年12月31日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完成了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中共株洲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株洲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2号)。明确责任主体单位为株洲市林业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主要工作任务为: 认真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工作,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立生物多样性资源基础数据平台。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物多样性问题整改工作要求,指导全市各区县加强生物多样性数据整合及调查、监测、评估等工作。经过近两年的调查,现已全面完成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任务,并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二)建立机制,健全了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株洲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融入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全过程,构建了以自然保护区、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等较为完善的监测体系,持续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评估。 同时, 我市结合林长制“一长四员”加强对重点物种栖息地的巡查巡护工作,重点开展对“旗舰”濒危物种的监测信息采集,组织开展我市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致害防控、疫源疫病监测、栖息地保护等数据的专项监测评估。
(三)完善信息,建立了生物多样性资源基础数据平台。以湖南林业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数据采集系统为支撑,结合我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实际数据,整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的调查监测数据,完成了全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数据信息的上传, 已经建立了株洲市生物多样性资源基础数据平台,完善了市、县两级生物多样性资源数据库和全市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为有效保护株洲市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遗传多样性提供科学依据。
五、验收销号
2023年9月7日,省林业局组织验收工作小组对株洲市“生物多样性相关工作有待加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核查,资料审查,出具验收意见。经省环保督察整改办研究审核,认为株洲市已对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条件,同意销号。
六、公示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示通过株洲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株洲市林业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共10天。受理电话:0731-28895372,地址:株洲市林业局208。
株洲市林业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