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株洲市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指出的“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现公示如下: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30项问题“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全省95座垃圾填埋场中,31座超设计能力填埋,占比达32.6%。部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规范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全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全面督导,环境风险问题得到有效整改。2021-2023年,针对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国人大固废法执法检查等指出涉及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问题,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专项排查,全面掌握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情况,系统梳理和掌握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对各县市垃圾填埋场存在问题进行现场交办,整改不力的,进行督办或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监管,通过市纪委监委介入等方式,督促各县市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和各项排查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株洲市南郊和醴陵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新建了污水处理系统,并启动了生态封场前期工作;炎陵县、攸县、茶陵县通过完善雨污分流、扩容提质滤液处理设施等措施提升了渗滤液处理能力,同时按要求完成了填埋气体的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二)以评促管,填埋场运行管理日益规范。积极配合省住建厅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开展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级评价工作,对填埋场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听取省厅及专家意见,对照问题进行整改,促进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水平提升。目前,全市5座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得到了规范。
(三)加强监管,污染防治监管能力有效提升。全市5座垃圾填埋场全部联网至省生态环境厅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实现环保在线监控平台信息共享,提高监管能力。所有垃圾填埋场均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按规定频次开展环境检测。
四、验收销号意见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参与整改销号现场核查和查阅资料审查,认为株洲市已对照整改方案完成了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同意销号。
五、公示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示通过株洲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株洲市城管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受理电话:0731-28681853,地址:株洲市城管局22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