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获评“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党校培训和中学、大专院校学习大纲。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专题讲座,株洲成为全省唯一连续四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100%的市州。二是抓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谋划、部署、推动。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挂帅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等情况汇报。三是严格督察考核评价。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市委常规巡察,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项检查组,全程加入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常规巡察。连续5年将依法治市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工作被中央依法治国办推介。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政务服务持续优化。创造性建立不刁难企业负面清单、企业办事不求人、“一降一升”行动、“办不成事”专班等便民惠企机制,持续深化制造名城“早餐会”、“一把手”走流程、“六即”服务等改革举措,深入开展“三送三解三优”活动,减税降费超36亿元,营商环境评价连续3年全省第二。二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雨污分流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有序推进,空气质量优良率首次突破90%。获评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成功争取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清水塘片区“环境修复+开发建设”试点。三是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行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连续6年保持提升,获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全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8.64%,株洲式枫桥经验“人民调解建在组上”被中央政法委推介,蝉联“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市州”。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建立首批14家基层立法联系点,推行立法起草工作专班机制,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出台了《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株洲市萍水河—渌水协同保护条例》《株洲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修改了《株洲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株洲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7件,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发文11件,其他文件15件,提出意见建议124条;“三统一”部门规范性文件59件,予以登记5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100%。三是推进政府依法决策。制发《株洲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株洲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在全省率先出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各级政府及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队伍,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严格做到“决策必问法”。四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支持法院依法办理行政案件,2023年共接到行政应诉案件123件,结案75件,胜诉率97.33%。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7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审计、统计监督,在全省率先实行后勤保障资源集中采购,市级全额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额下降超20%。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施意见》《株洲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办法》,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执法教员制度。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及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加强“两法衔接”,检察和公安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推介。二是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顺利完成,7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有效运行。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执法效率大大提升。石峰区试点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变“多头执法”为“综合执法”,变“多次查”为“一次查”,变“随意查”为“规范查”。渌口区致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开展了行政执法队伍教育整顿、大练兵、大队长述职测评等工作,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打击欺诈骗保”等专项行动,法治环境日益改善。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弱项和短板。比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解决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还有不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等等。下阶段,我市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庭审观摩、出庭应诉等法治实践,引导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信仰法治、厉行法治,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二是持续提升法治水平。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探索经验、作出示范,为推动株洲高质量大发展提供支撑、保驾护航。三是全面压实法治责任。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通法治建设责任链条,确保法治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中共株洲市委
株洲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