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8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 蓉为株洲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石慧彬的株洲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毕婷婷为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刘晓晟的株洲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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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8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 蓉为株洲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石慧彬的株洲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毕婷婷为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刘晓晟的株洲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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