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安全文明祭扫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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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MYDR-2021-00004

麻政发〔2021〕4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生态安全文明祭扫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生态环境,树立文明祭扫新风,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现就加强生态安全文明祭扫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全县范围内生产销售、购买使用塑料和布质等不易降解的祭祀用品。严禁乱摆、乱设经营塑料和布质等不易降解祭祀用品摊点。

二、鼓励和支持生产、销售鲜花等环保低碳祭祀用品;倡导城乡居民采取鲜花祭祀、植树绿化、网络祭扫、社区公祭等文明环保方式祭扫。

三、严禁携带火种、火源上山祭扫,确保不发生火灾。不随意撒扔和焚烧祭祀用品,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严防事故发生。

四、各相关部门要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祭扫活动,依法处置阻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和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依纪依规进行公开曝光、通报批评及问责处理。

特此通告。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印发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www.mayang.gov.cn/mayang/c105489/202103/eec8a121f73b4a2c9cf7da751c1ef1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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