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HDR-2023-00001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兵役登记的通告
晃政通〔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规定,现就2023年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的,也可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月17日至6月30日。
三、登记方式
(一)网上注册信息。在“湖南兵役网”或“兵役登记”移动APP(含微信小程序)进行兵役登记(登录后跳转至全国征兵网注册、登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的表格,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
(四)初检初审得出结论。乡镇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审,并依法作出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兵役机关审核。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各乡镇兵役登记站将县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