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HDR-2023-01003
晃政办发〔2023〕7号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市驻晃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调整修订,形成《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调整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主管实施;将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因实施层级调整等因素,新增“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由县农业农村局主管实施;删除“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船舶国籍登记”“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
三、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新增“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实施。
四、根据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情况,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许可”的主管部门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调整为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五、根据人民银行体制改革情况,取消“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