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DR-2022-00012
会政发〔2022〕8号
会同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会同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
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会同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十五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会同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会同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激发市场活力,加速产业聚集,增强转型发展后劲。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意见》(湘政发〔2022〕2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发〔202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策落实,提高创新能力,使市场主体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创新创业环境得到明显优化,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市场主体总量显著提升。“十四五”期间,我县市场主体年均增速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2年末,全县市场主体达到21046户,其中各类企业2437户,“个转企”32户。到2025年末,全县市场主体达到27360户,其中各类企业3505户,“个转企”59户。
(二)市场主体质量稳步提升。加快“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提档升级,市场主体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实现绿色化、有质量的增长。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简化企业开办和简易注销程序,缩减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的办理时间,确保1个工作日办结。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大力推行“一网通办”受理,逐步实现企业登记“无纸化、零见面”。实行“非禁即入”,除涉及高危、污染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一律实行“先照后证”,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准入门槛。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方便企业主体准入准营。开展进乡镇、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送照上门服务。(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财政局、县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支行、县税务局、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县管理部、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行登记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数量倍增。优化登记流程,当场受理、核准、发照;名称现场提供查询服务;申请人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人员现场录入;由申请人口述经营范围、联系电话等登记信息,经营范围根据申请人从经营范围标准表述库中勾选,其他登记事项由登记人员现场录入。(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加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大力支持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放宽名称核准和成员资格条件。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商标注册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依法减征、免征所得税,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国网供电会同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张市场主体总量。广泛动员,开展全民招商活动。夯实招商项目基础,突出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招商。围绕总部型、成长型、品牌型、终端型、创新型五个类型企业招商引资,落实奖补政策,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通过招商引资吸引项目落户,促进市场主体增长。(县商科工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会同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产业聚集,推动市场主体快速增长。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关于工业促投资稳增长、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文件政策,围绕新型能源、新型建材、优质农产品生产物流、健康养生五大基地建设,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大力发展门户经济、枢纽经济、流动经济等新业态。立足全域旅游,促进旅游服务等第三产业发展。围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上下游产品,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条,形成完整产业体系,实现关联企业市场主体增长。(县发改局牵头,县商科工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财政金融扶持,落实相关减税降费政策。充分用好中小企业转贷基金,解决市场主体短期应急周转资金需求。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扶持资金,与金融和社会资本合力助推市场主体发展。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对符合创业条件的个人借款人,可向创业贷款担保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股权出质、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解决发展资金。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搭建“政银企担”合作的融资担保平台。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对企业挂牌上市、债务融资等给予支持,执行相关奖补政策。扩大融资范围,加大国家结构性减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遵照收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最低收费标准。(县财政局牵头,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金融办、会同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放宽投资领域限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扩大投资,重点引导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全域旅游、新能源建设、医药产业、商贸物流、现代农业等重大项目投资。引导进入社区、家政、康养等服务领域,落实相关奖补政策。(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商科工信局、县文旅广体局、会同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要素保障,打造全优服务体系。创新项目建设服务模式,坚决查处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纪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包强揽、干扰阻挠施工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作用,大力培育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健全法律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向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优先保障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降低工业用地价格。(县发改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会同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严格市场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发展秩序。继续深化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事项全覆盖。加大商业综合体内市场主体规范力度,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全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级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统筹机制,加强问题会商信息通报和统筹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举措,认真抓好落实。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扶持市场主体发展的重大意义,弘扬企业家精神;宣传扶助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优秀市场主体发展的典型经验和企业应对挑战、转型成长的典型做法,提振企业信心。
(三)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多角度、多维度进行实时统计分析,科学研究市场主体的进入和退出规律;建立全覆盖的运行监测平台,认真研判发展趋势,为指导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四)强化考核和监督问责。将市场主体发展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日常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查找问题,跟踪问效。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严肃问责,确保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全面落实。
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