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道侗族自治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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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道县人民政府网

通政发〔20215

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于印发《通道侗族自治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及驻通各单位:

《通道侗族自治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2


通道侗族自治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文件精神,2021--2023年,脱贫县延续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经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制定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以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为前提,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规范整合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整合优化各类涉农资金并统筹使用。

二是规划引领、突出重点。以规划带动项目,以项目整合资金,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相关行业规划,全面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是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确保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及其他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

四是公示公告、全程监管。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重要内容、重要环节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打通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最后一公里”,实现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管理“纵向到底”。

二、资金整合范围

(一)中央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确定的范围执行,中央16类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对于中央相关部门安排的试点类项目资金,不纳入本次统筹整合范围。

(二)省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生态环保方面的14类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属试点类的项目资金,不纳入本次统筹整合范围。

(三)市县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将市财政下拨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进一步加大县财政投入力度,达到乡村振兴县级财政投入考核要求。

县级财政预算衔接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医疗、卫生、技能培训、就业、社保兜底等社会事业方面,不纳入统筹整合资金使用。

、整合规模投向

(一)根据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参照上年中央、省、市下达资金测算2021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7982.2元。其中:中央资金13180.9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651.23万元、市级资金150万元。详见附件1

(二)根据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将整合资金17982.2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其他项目。其中:农村产业发展875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7901.2万元、其他项目1331万元(雨露计划500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691万元、项目管理费140万元)。(详见附件2、附件3

组织保障及资金项目监管

  (一)建立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的管理机制。成立通道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与发改、财政、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国土、乡村振兴、交通、住建、民宗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财政局分管农业的副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整合办”),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财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分管农业的副职与发改、财政、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国土、乡村振兴、交通、住建、民宗等部门分管项目的副职为副主任,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为专干,具体负责资金整合、分配及监管工作,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涉农资金整合协调会议,通报资金整合工作进展情况,对在资金整合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坚持规划引领、严格项目申报、项目管理及资金拨付。坚持部门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相结合、约束性任务和乡村振兴目标相结合,编制年度资金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规范项目实施和验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资金拨付实行部门报账制,资金支出执行县国库集中支付。建立项目实施和整合资金月报制度。各项目实施主管部门每月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整合资金支付情况上报到县整合办和县乡村振兴局,便于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

(三)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及监管责任

整合资金根据资金来源及行业类别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坚持“谁使用谁负责”,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运转。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整合、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考评绩效。县整合办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规划实施乡村振兴项目的指导、督查、协调,进一步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财政涉农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乡镇、本部门乡村振兴工作绩效考评相挂钩。同时,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推广经验,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三)阳光操作。严格落实乡村振兴项目库公开、统筹整合资金方案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公开“四公开”制度,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严防涉农项目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的现象。

(四)加强监管。广大人民群众是涉农资金使用的一线监督员。财政、乡村振兴、发改、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和项目建设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检查监督工作,确保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最大的效益。

附件1、通道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来源表

2、通道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汇总表

3、通道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7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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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s://www.tongdao.gov.cn/tongdao/c137331/202107/0f140e7dc07d48f4810d74d004d6e4a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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