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溆浦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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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溆浦人民政府网

XPDR-2022-00004

溆政发〔20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溆浦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溆浦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8日


溆浦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积极融入“三城一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发〔2022〕4号)精神,结合溆浦县域经济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和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在真抓实干中创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为推动溆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期美丽、开放的新溆浦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一)市场主体总量显著增长。努力培育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促使全县市场主体总量持续增长,年均增速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022年,全县市场主体力争达到3.99万户。到2025年末,全县市场主体力争达到5.18万户,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倍增。

(二)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市场主体多元发展,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三个高地”支撑更加有力。到2025年末,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5户、规模以上建筑业企业15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8户、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分别达到4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实绩企业分别突破120户、50户、3户、10户。

(三)市场主体质量稳步提升。加快“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提档升级,市场主体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实现绿色化、有质量的增长。到2025年末,培育、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8家,发展上市公司2家左右,省级小巨人企业突破8家,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00家。

(四)市场主体生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土地资本、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加科学,产业配套能力不断提高,企业办事程序更加便捷,市场主体发展生态更趋良好。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实施助企政策,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优化监控系统功能,强化日常监控,确保直达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优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落实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免征等减税降费政策。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落实到位。支持招大引强,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行业领军企业来溆设立企业总部的,按“一事一议”方式对其在溆企业给予支持。(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2.提高助企纾困实效。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推广银税互动、银保合作、政银担合作等模式。推动所有金融机构和有需要的主要企业入驻“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怀化站)”平台,用好“信易贷”“潇湘财银贷”等平台和工具,大力推广信用贷款、首贷投放、随借随还等融资方式,进一步畅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渠道。建立和完善园区金融服务平台,为园区企业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落实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稳岗就业补贴,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地租成本,引导平台企业降低不合理收费和抽成。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摸清欠款底数,建立长效机制,限时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零”。(中国人民银行溆浦县支行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政府金融办、国网供电溆浦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3.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及时发布。执法部门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收费行为,整治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行为,加强对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监管,整治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中国人民银行溆浦县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4.降低企业要素成本。完善周转地、标准地、弹性地政策,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加快推进外电入溆、特高压交流等重点工程建设,科学调度煤、电、油、气、运,防止要素成本高造成市场预期减弱。及时制定工业用管输燃气价格,切实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建立企业用工保障服务机制,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资金、关键零部件供应等生产要素问题。(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合作社、国网供电溆浦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溆浦县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

5.持续优化市场准入。一是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非限即入”。严格执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归集和报送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安排,探索建立我县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并推动解决;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等工作。二是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严格执行怀化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优化升级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推动“照、章、税、金、保、银”数据一次采集、对接互通、集成办理,实现申请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务登记、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等业务1个工作日内同步办结。四是全面推行电子印章综合应用。建设服务企业的统一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对开办企业同步免费制发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标投标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启动电子印章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五是推行新开办企业印章“免费刻”。在县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免费刻”服务,对新开办企业,提供首套3枚印章(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溆浦县支行、县税务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6.切实降低市场准营门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全县推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达到27项以上。推行“一业一证”改革,选取餐饮、便利店、药店等行业,梳理同一行业的全部准入条件并进行标准化集成,将一个行业准入所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减电力接入审批时间。推动“一照通”改革,实现涉企行政审批证照集成“一码涵盖、一照通行”。(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7.加快推进注销便利化改革。推进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将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各类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将公示时间由45天压减为20天。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对部分存在轻微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待其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更新《简易注销办事指南》,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的行政指导。持续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清理,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探索企业歇业制度。(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人民法院、县人社局、县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溆浦县支行、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8.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实施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和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计划。到2025年末,全县新增创业主体1万个以上,带动城乡劳动力就业2万人以上。培养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每年开展全县脱贫人口、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摸底,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且吸纳就业人数达3人(含3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助标准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开办费补助标准1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商标注册补助标准1000元),在就业资金中列支。鼓励外出务工办企业人员回溆创业、二次创业,可参加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活动,获评优质初创企业、优质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的分别奖励5万元、5万元、2万元,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鼓励企业参加溆浦创新创业大赛,获前三名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在就业资金中列支。(县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实施)

(三)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助推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9.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建立培育“个转企”优质对象信息库,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转企三年内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实现“个转企”登记程序一件事一次办,保持“个转企”登记档案延续性、一致性,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到2025年,全县累计“个转企”企业力争突破100户。(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溆浦县支行、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10.实施“四上”企业培育工程。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稳定存量企业,加快“小升规”步伐,狠抓产业项目建设,加快新建项目入规,加大财税奖补力度,调动企业入规积极性。建立“四上”动态培育信息库,及时掌握综合信息,重点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定期将基本具备规模以上企业标准的小微企业纳入“四上”动态培育信息库。支持小微企业扩大经营和服务,引导社会融资持续向小微企业倾斜。支持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宿餐饮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发展。(县工信局、县商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溆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11.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鼓励和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严格落实股改企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改制企业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县工信局牵头,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税务局、县科技局、溆浦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12.推动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大力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重点企业培育力度,动态调整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支持建立投资者教育基地,加强上市后备资源辅导和支持。抓住资本市场改革机遇,深化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的交流合作。优化企业上市政务服务环境,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科创板上市,加快推动“三创四新”企业创业板上市,稳步推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交所上市,鼓励再融资和并购重组。规范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上市企业资本市场业务培训,实行“一企一策”,运用“金融大讲堂”和联企帮扶等措施,加快实现企业上市“破零倍增”计划。精准落实《怀化市支持企业上市十条措施》,积极争取市财政预算安排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企业上市相关奖励。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做好风险防范,严厉打击证券违法行为。(县政府金融办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四)盯紧“三个高地”“三城一区”建设,加强重点市场主体培育

13.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优质企业。精准落实省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实施“百十亿”工程,即打造一批百亿级产业、培育一批十亿级企业、推进一批亿元级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大产业、做强企业、做实项目、做优生态,增强全县产业发展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政策宣传,指导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小巨人”企业,鼓励领航企业开展兼并重组、跨界整合各类资源,做强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做专做精,打造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嵌入产业链群配套体系,营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14.推动创新主体增量提质。实施产业领军企业“头雁领航”工程,支持各类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加强“大院大所大企”合作,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和产学研深度融合,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行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开展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发挥好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高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作用。(县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15.促进外资外贸市场主体发展。认真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开展产贸融合、重点外贸企业招引、创新“飞地”行动,建立健全覆盖大中小型外贸企业的综合服务机制,推动外贸企业破零倍增、提质增效。深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支持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产品高水平“走出去”,形成对外合作新优势。(县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16.加大农村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推进“六大强农”行动,实施“千社”工程,鼓励家庭农场、返乡下乡人员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农业企业,实施农村“双创”带头人培育行动,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小农户组建联合社和农业产业联合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予以优先支持,鼓励支持农业企业股改、上市。持续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7.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履行职责,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协调和指导工作。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配合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反垄断工作,严厉查处市场经济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18.进一步健全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广信用承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推行《湖南省推行信用承诺制实施方案》情况纳入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考核。落实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全面保护各类产权。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全面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宁静日”等涉企检查规定,规范涉企检查。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健局、县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溆浦县支行、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2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长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推进全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联络员,加强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按月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按时报送各类报表,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二)优化服务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扩大社会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并及时总结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抓实抓细国家和省市对市场主体的各类优惠政策在我县落地生效。建立便捷高效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推行行政效能“红黄牌”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兑现各项惠企政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和闭环处置流程优化。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引商、亲商、扶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金融办等指标牵头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国家政策、发展现状、未来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措施。各部门具体方案、措施印发后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对县直部门及各乡镇进行督查,以通报、交办、约谈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

(四)强化考核问责。将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分值2.0分),年底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的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在当年绩效考核中不能评先评优,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个人年度考评不能评优,并在全县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按有关规定问责。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溆浦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溆浦县市场主体发展目标清单

3.溆浦县“小升规”企业目标清单

4.溆浦县“四上”企业目标清单

5.溆浦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乡镇分解表

附件1

溆浦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为统筹推进我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廉喜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肖  明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小兵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舒  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强  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严安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勤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克任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向莉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舒友忠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中华  县发改局局长    

郭  琦  县财政局局长

吴怒华  县人社局局长    

张志清  县税务局局长    

向  伟  县科技局局长    

石志华  县工信局局长    

刘小群  县住建局局长    

刘岳清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邹小叶  县商务局局长    

周健忠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唐孝刚  中国人民银行溆浦县支行行长

陈小勇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杨叶春  县优化办主任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和8个工作组:发改组、科技组,工信组、住建组、农业农村组、商务组、市场监管组、金融监管组。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主  任:舒畅

副主任:舒友忠、周健忠

成  员:刘建平、张维、陈中平

联络员:陈中平

主要职责:按照“月调度、季讲评、半年总结、年考核”工作要求,加强日常监测,强化工作调度,及时跟踪掌握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有关具体问题。

二、发改组

由县发改局牵头,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健局、县统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完成我县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发展目标。

三、科技组

由县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建立“科企—高企—小巨人—上市领军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及高科技成果,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四、工信组

由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工商联等相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按照“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原则,加强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千亿级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

五、住建组

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工商联配合。

主要职责:立足“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帮扶、支持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规模发展。

六、农业农村组

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加大农村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完成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任务。

七、商务组

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等相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支持小微企业扩大经营和服务,支持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规模发展,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加强重点外贸企业招引,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实绩企业发展目标。

八、市场监管组

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健局、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溆浦县支行等相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市场监管制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实现市场主体、企业、“个转企”目标数,建立“四上”动态培育信息库,及时掌握综合信息,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九、金融监管组

由县政府金融办牵头,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溆浦县支行等相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计划,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培育力度,优化企业上市政务服务环境,稳步推进我县优质企业上市,完成上市公司目标值。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行文。

附件2

溆浦县市场主体发展目标清单

                                                                                                                   数量单位(户/个)

指标类型

2021年

2022年

2025年

县领导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以下均含各乡镇人民政府)

市场主体

34546

39901

51871

舒畅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溆浦县支行

企业

4936

6713

9653

个转企

--

56

104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

20

21

25

张克任

县农业局

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 筑业企业(户)

11

12

13

张勤焕

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3

2

肖明

县发改局

县科技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政府金融办

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

32

34

42

刘小兵

县商务局

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

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

6

8

8

刘小兵

县工信局

县发改局

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户)

刘小兵

县工信局

县工商联

省级小巨人企业(户)

6

7

10

上市公司(户)

新四板挂牌1家以上

新四板挂牌和北交所上市1家以上

北交所或主板上市1家以上

肖明

县政府金融办

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溆浦县支行

外商投资企业

1

2

4

刘小兵

县商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外贸实绩企业

4

6

10

高新技术企业(户)

32

38

50

向莉丽

县科技局

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科技型中小企业(户)

73

85

100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www.xp.gov.cn/xp/c110138/202209/e061a6b5d7fd4ed2910e6715247605b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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