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凰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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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凰县人民政府网

按照凤凰县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有关要求,现就《凤凰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以下简称《预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背景

原《凤凰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9年12月日发布,现距今已有3年多,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附则“预案实施后,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7)107号)第二部分第(三)点“各市、县环保部门应当按照“三年一修编”的要求,及时修定本辖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备案”的要求,需要对原《预案》进行修订。

二、预案修订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修订制定《凤凰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设八块内容:总则、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监控与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

总则

《预案》第一块内容为总则。主要从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体系关系说明、事件分级等几个方面对预案进行总体说明。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预案》第二块内容为组织机构构成和职责。确定了我县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构成及各部门的职责。

(三)监测与预警

《预案》第三块内容为监测与预警。明确了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监测及相关预警预防措施的开展方式。

(四)应急响应

《预案》第四块内容为应急响应。对发生环境应急事件时的处置流程进行了说明。

后期处置

《预案》第五块内容为善后处置、总结评估,对应急终止后调查评估程序进行了说明。

(六)应急保障

《预案》第六块内容为应急保障,对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发生及预防工作所提供的经费、装备、技术、通信、队伍多方面保障工作进行了明确说明。

监督管理

《预案》第七块内容为宣传、培训与演练;奖励和责任追究进行了说明。

(八)附则

《预案》第八块内容未名词术语解释、预案管理与更新和预案实施进行了说明。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www.fhzf.gov.cn/zwgk_49798/fdzdgknr/lzyj/zcjd/202305/t20230522_2019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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