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日,凤凰县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凤政办发〔2024〕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审批管理,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风险防控,提高政府投资效率,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了《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6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调整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投资规〔2023〕476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州政办发〔2023〕28号)等文件精神,既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政策要求,也结合了我县实际,确保项目规范管理,依法管理。
《管理办法》强化了项目前期管理、项目审批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绩效评价、压紧压实责任。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严格规范管理,高效推进项目。
凤凰县发展和改革主要领导表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方针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州政策要求的有效途径,一是要加强资金来源审核。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须由财政部门出具《资金来源审核意见》,确保不得违规使用市场化融资资金;二是要加强项目决策。政府性投资项目一律须经过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策,进一步加强风险评估论证,严格把关项目审批前置条件;三是要加强概算管理。严格执行概算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按程序核定概算,严格执行概算法人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