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花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成绩公布期已过。现将笔试总成绩排名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排名
按照《2022年花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报考管理岗位的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两委”成员及纳入村(社区)管理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55%+综合评价考核后的得分为总成绩;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需两科均参考方计算有效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具体情况见《2022年花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排名表》(附件1)、《花垣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五)、工作人员(六)岗位合成成绩排名表》(附件2)。排名公布期为2023年2月6日-2月7日下午17:00,如有异议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与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电话:0743-7227328)联系。
二、资格审查对象
1.只需进行笔试的岗位。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进入下一程序对象。
2.招聘计划数为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数。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按《2022年花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进行。
4.根据《2022年花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若出现笔试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合成笔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对出现此类情况(实际参加笔试未形成有效竞争,笔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审查对象(备注栏用“——”标注),相应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5、根据《2022年花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取消、核减岗位计划和降低开考比例及专业归类的公告》规定,凡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合成笔试总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对出现此类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笔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审查对象(备注栏用“——”标注),相应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2月9日至2月10日上班时间,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在花垣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花垣县赶秋北路133号)。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资格审查对象须填写《湖南省湘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提供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
2.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户籍认定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前或考入高等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如系“四项目人员”,按《公告》要求认定。
3.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系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交县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书面意见,“四项目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1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能进入面试或体检程序。
4.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如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长时间关机或电话不能接通等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
1.2022年花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排名表
2.花垣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五)、工作人员(六)岗位合成成绩排名表
3.湖南省湘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花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