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S253保靖迁陵至夯沙公路项目施工需要临时使用迁陵镇和平村、葫芦镇桃花坪村、葫芦镇米塔村、长潭河乡马路村、长潭河乡涂乍村、长潭河乡官庄村、长潭河乡马湖村、吕洞山镇夯吉村、吕洞山镇黄金村村集体土地,总面积27.7893公顷,其中水田10.7901公顷,旱地0.7434公顷,园地1.7763公顷,林地12.6655公顷,其他农用地2.0971公顷,未利用地0.4603公顷。主要用于弃土场、材料堆放场、搅合站等。保靖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9月30日批准该项目临时用地,批准文号保自然临〔2021〕005号,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因工程项目未竣工,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文件规定,项目属于重大交通设施工程。经临时用地单位申请,相关部门审核,保靖县自然资源局批准S253保靖迁陵至夯沙公路项目临时用地延期二年,延期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19日,批准文号为保自然临延〔2023〕001号。现向社会公开该临时用地批准信息。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7日
意见反映电话地址:公示期间,若由异议,请书面向保靖县自然资源局反映,电话:0743-7830757,并提供相关异议证明资料。公示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意见反馈及举报。
附件:S253保靖迁陵至夯沙公路临时用地(延期)审批单
保靖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