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永顺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等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永顺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永顺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永顺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张吉怀高铁损坏道路修复工程 |
县交通运输局 |
2024年12月31日 |
2 |
抚志村饮水保障巩固扩建项目 |
县水利局 |
2024年12月31日 |
3 |
酉水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 |
永顺经投集团 |
2025年8月31日 |
4 |
羊峰山—大青山风力发电三期启动立项 |
县发改局 |
2026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