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洪农(农药)罚〔2024〕3号

长按二维码关注

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网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洪农(农药)罚〔2024〕3号

经营过期农药案

洪江市三阳农资种苗

**

2024年8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陪同下,对其经营的农药经营门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经营门店内摆放有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春雷霉素”,生产日期:2022年4月7日,有效期2年。

处罚种类:

没收过期农药、处罚款

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处罚。

1、没收扣押的“春雷霉素”农药26瓶;

2、罚款3000元整。

机关:

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信息来源说明

-原文地址-
https://www.hjs.gov.cn/hjs/c131904/202410/6f8c65f71b9a4d72ba866b2f057b2279.shtml
 

扫二维码

关注我们

不迷路^_^


我们愿景

乡村更美丽

农民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