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会同县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公告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我县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符合核销条件,经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对下列隐患点予以核销,现对核销点进行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序号 |
乡、镇 |
地质灾害隐患点 |
核销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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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编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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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堡子镇 |
431225011088 |
堡子镇星塘村5组于飞成屋后 |
边坡顶部因修建水渠通行道路进行了部分卸载,坡脚已修筑浆砌石挡墙,挡墙运行良好,现状稳定。 |
2 |
青朗乡 |
431225011065 |
会同县青朗乡朗江村15组甄必尧、甄会建屋后 |
经现场排查,边坡未见明显变形迹象,原堆积体未清除形成阻滑段,无高陡边坡,受威胁人员基本不在此住,现状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