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线虫病疫木管理的重要部署,完善芷江县疫木处置设施建设,加强我县疫木处置能力,防止森林病虫害的蔓延,现就芷江县疫木处置建设、运营项目招商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概况
(一)招商项目名称:芷江县疫木无害化处置建设、运营项目
(二)投资预估:项目建设投资约800万元;流动资金约5000万元。
(三)招商项目建设范围:芷江县县域内。
(四)建设内容:招商合作年限内新建芷江县疫木无害化处置加工厂一座,厂地面积不低于20亩;建设不低于2条年处置力不低于18万吨疫木无害化处置生产线、强电设备及附属配套设施。2024年底前完成生产线、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合作年限和招商方式
(一)合作年限:视芷江县疫木情况,如疫木整治完成,县域内没有疫木,则合同终止。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意向投资人可按本招商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质材料进行报名(若只有1家招商合作方报名,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后予以确定是否为招商合作方,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二)投资方应具有建设、管理疫木无害化处置场资质或相关经验,至少投资管理过1个项目,以及提供业绩相关合同证明。
(三)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誉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商谈判会议
(一)预备会:不召开
(二)投资申请人提出问题截止日期:投资申请文件提交前三天止
(三)招商方书面答疑时间:24小时内
(四)投资分包:不允许
五、意向投资方须接受或承诺的事项
(一)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建设、运营等工作由投资方负责,相关费用均由投资方承担。项目报批建设过程中涉及招商方应出具的相关材料或证明时,招商方可予以协助办理。
(二)项目建成后,合作期限内设备正常维护、更换由投资方负责。
(三)项目运营期限内招商方与投资方根据疫木无害化处置吨数按照抽成进行分成,招商方抽成不低于疫木无害化处置加工厂每绝干吨销售额的10%。
(四)报名前投资方向招商方缴纳30万元投标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未中标意向方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方后的15个工作日全额退还(无息),中标方投标保证金则直接转为招商方当年收入抽成。
(五)合作期限内,疫木无害化处置厂经营收入需全部进入招商方指定账户,招商方扣除分红后再返还给疫木无害化处置厂。
(六)中标意向方在与招商方签订招商协议后7日内,向招商方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影响、国家政策因素)影响前提下,每年年产值不得低于1万吨,如当年年产值低于1万吨,则由招商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视为中标方违约,招商合同自动终止,招商方有权重新招募合作对象,造成招商方损失的招商方有权追偿。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工商营业执照、良好商业信誉和相关业绩资料。报名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进行报名。
(一)报名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芷江县三里坪建材城4楼
(二)联系人:危月香:1917450430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纸质材料审查通过后,即报名成功。
(四)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芷江侗族自治县沅州农林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五)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芷江支行
(六)保证金缴纳账户:1878 2901 0400 10814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与投标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竞拍地点进行竞拍。
(二)如逾期未参与竞拍者视为放弃此次竞拍,放弃竞拍或竞拍未成交者可以在竞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申请按程序退还已经缴纳竞拍保证金(无息)。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及结果均在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http://www.chnzj.gov.cn/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一)招商人:芷江县沅州农林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芷江镇和平路52号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18874588608
(二)监督部门: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风控部
地址:芷江镇和平路52号
联系人:李部长 电话:0745-6852000
附件1:
芷江县疫木无害化处置建设运营项目招商报名表
招商项目 |
芷江县疫木无害化处置建设运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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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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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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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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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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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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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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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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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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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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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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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并同意报名公告事项条款。
确认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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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芷江县疫木无害化处置加工厂建设项目招商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基础分 |
实际评分 |
1 |
注册资本 |
投资人在招商方所在地注册半年以上的企业,得5分;注册资金满足500万元的,得5分,注册资金每减少100万元的,扣1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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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业绩 |
投资人每多提供一个疫木无害化处置厂运营佐证资料的加2分,最高可加10分。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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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运营能力 |
已有成熟且符合条件的生产场地及生产线,提供相关资料的,得10分。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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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疫木无害化处置经营收入费分成单价(绝干吨/元) |
利润分配比例:满足招商公告内最低收益分配比例,得60分,招商方每增加0.5%分配收益,加1分,最高可加10分。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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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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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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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评分标准,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名,原则上排名第一的候选人确定为招商合作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