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促进市场化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9号)、《关于加强就业见习管理的通知》(怀人社函〔2022〕11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经资料初审、现场考察评估等程序,我局决定拟认定新晃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县级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现对拟认定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山路15号
电 话:0745-6221877
邮箱:313429366@qq.com
联系人:吴凌云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