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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一)协助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主管部门提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的编制,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参与市城区各类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工程项目的设 计方案技术审核;承担市城区各类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技术服务;参与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联合验收。
(四)负责市城区市属绿地建设、养护及其市场化工作;负责市城区各类城市园林绿地及绿化设施的养护;负责市城区区属绿地及绿化设施的养管指导工作。
(五)负责城市绿地内景观小品设施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六)参与市城区园林绿化企业行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七)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城区全民义务植树的规划设计、种苗培育、现场技术指导等工作。(八)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
(九)参与城市园林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经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推广新成果、新工艺、新技术工作。
(十)初步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市城区公园的日常维护工作,参与编制公园发展规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