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
2.负责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红色旅游点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国家3A级及以下等级景区、四星级乡村旅游点评定;对国家4A级及以上等级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五星级乡村旅游点进行初评推荐。
3.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旅游品牌创建。
4.负责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和乡村旅游发展。
5.负责承担旅游统计工作。
6.负责牵头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