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一)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实施现代农业机械、设施农业、节水农业设备和农机作业等相关经济、技术政策。提出现代农机装备的技术要求和发展要求,组织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和技术。
(三)监督农机购置补贴、生产补贴政策落实。
(四)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
(五)拟订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指导农机抗灾救灾工作。
(六)指导实施农业机械化技术标准和农机作业规范。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调查,组织实施农机试验鉴定并负责监督。指导农机维修管理。
(七)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作业安全,配合有关部门监督道路外农机违章行为查处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指导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管理。
(九)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统计有关工作。
(十)指导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农办、农业农村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