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一)起草全市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渔业发展措施和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
(三)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渔政渔港。
(四)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
(五)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六)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七)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
(八)组织实施市内动物防疫检疫。
(九)组织水生动植物病虫防控、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
(十一)指导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农办、农业农村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