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一)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二)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
(三)牵头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农业质量认证管理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业发展,承担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工作。承担实施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有关工作。
(四)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五)指导实施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承担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关工作。
(六)指导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业务工作。
(七)完成市委农办、农业农村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