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一)开展农村社会事业重大问题研究, 参与编制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等领域相关规划, 提出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建议,并推动实施。
(二)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发展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推动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与标准的制定, 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的实施开展,指导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
(四)指导协调美丽乡村建设,研究提出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指导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整域推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工作。负责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五)协调推动农村文化体育发展, 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建立农耕文明保护传承机制,组织开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等工作。
(六)完成市委农办、农业农村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