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常德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正科级,由市水利局管理。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
2.负责承担权限范围内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3.指导区县(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相关工作;
4.参与受监工程项目的阶段验收以及竣工验收,出具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报告;
5.承担权限范围内水利工程质量争端和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6.承担权限范围内水利工程设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等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7.承办涉及本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回复工作;
8.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