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常德市河道湖泊水利工作站,正科级,由市水利局管理。
1.承担权限范围内河道、湖泊开发利用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
2.参与编制沅澧干流及洞庭湖区的常德段河道砂石资源开采利用规划;
3.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工程项目和涉及河道与防洪工程的其他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审核工作;
4.负责洞庭湖区常德段水域、滩地、岸线开发活动相关方案审核工作;
5.负责蓄滞洪区、洪泛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
6.承担水利风景区设置方案的上报审核有关工作;
7.承办涉及本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回复工作;
8.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