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信息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工作。
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广播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负责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及市场管理;承担财政性投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核、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县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承担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进电子信息通信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行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实施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国家高新技术发展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全县通信与信息安全;拟订无线电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电磁环境测试、无线电设备检测、技术审查、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基础设备和技术设施的建设及其运行维护。
承担区域内冶金、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措施;参与原材料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参与原材料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指导原材料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承担医药、食品、轻工、纺织、家电等行业的管理工作;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参与消费品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消费品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承担全县药品储备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业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产学研合作;制定全县军民结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引导县内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推进军民融合;负责研究协调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重大事项,组织指导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