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一)负责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脸、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业务经办;
(二)负责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数据测算工作。
(三)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经办工作。
(四)负责市本级离休人员、1-6级伤残军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医疗待遇的经办和医疗费用的筹集、支付工作。
(五)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开发运用和数据库的日常维护,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维护和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障功能的应用。
(六)负责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就医事务和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
(七)负责医疗救助和医疗价格、招标采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八)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特殊药品的经办工作。
(九)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核算工作,承担编制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事务性工作,负责市本级各项相关基金的内控稽核、综合统计工作。
(十)知道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十一)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