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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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承担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平安建设考核中有关“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项目的考评。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商业广告播放及相关活动,组织指导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播及相关活动。指导协调全市网络视听媒体重大宣传工作和内容建设,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准入和退出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对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或组织查处全市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督办重大案件。负责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节目进行监管,审查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对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含1PTV、互联网电视等)和其他新业务形态网络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备案、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机构开展融媒体建设,协调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和三网融合。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