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江河、水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市级水资源公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