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负责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置以外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及维护的计划编制;负责市城区环境卫生的检查、督促、指导、协调工作和环卫行业中、长期专业规划编制的制订;负责制订环卫行业作业规范标准及有关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关闭、闲置、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负责环境卫生服务企业的资质备案管理;负责推行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负责督促、检查所管理的环卫设施设备安全生产;负责组织所管理的环卫设施设备建设、维护和竣工验收;负责资江、邵水城区河段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各县(市)环境卫生管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市城区渣土运输处置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负责市城区渣土运输处置的审批管理;负责渣土运输污染道路的清理恢复;负责渣土消纳场的指导监管;负责渣土运输企业的资质管理。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