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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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负责宗教行政执法,受理有关行政复议,参与有关行政诉讼;负责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民间信仰事务依法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宗教工作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负责全市宗教组织的财务监督,指导宗教组织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负责全市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研究宗教理论和宗教现状,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和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支持全市性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组织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组织需由政府解决和协调的有关事务;协助市级宗教团体做好换届及年检工作,指导和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联系、配合党委部门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推荐安排;负责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负责指导全市范围内的宗教维稳、抵渗工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宗教团体的对外交流事宜,参与涉及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负责调处重大宗教矛盾纠纷的责任。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