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负责提出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负责民族事业发展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牵头指导和协调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和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的有关工作。
负责提出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卫生、体育、教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科技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负责开展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医药的挖掘、整理,监督指导有关县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的管理使用;负责承办全市重大的民族文化活动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组团筹备参加全省民族文化活动和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负责高考中少数民族考生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的民族成份审核工作,负责市区初中升高中少数民族学生的民族成份审核工作,监督指导有关县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的管理使用,协调有关扶持、援助民族教育的事宜;负责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指导有关民族科技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