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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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拟定全市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指导全市民办教育改革发展;负责民办学校的审批和呈报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对民办学校开展综合性检查评估;负责民办学校校长及法人代表资格的审查,核准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简章);负责协调民办学校机构解散或撤并后的财产清理和善后工作;负责指导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