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教师支教、公费定向师范生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和特聘教授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培养的统筹规划和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各级教师进修院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