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胡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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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指导、推进、实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农村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指导实施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配合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参加相关行政复议和组织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指导与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承办农业对外援助的有关事宜,参与接受农业援助工作,承办协调管理我县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事务,承办涉及与港澳台地区有关的农业事务,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农产品出口事务。承担推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拟订并指导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教育工作,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它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查处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县级行政部门查处的违法案件,协同配合查处跨区域重大违法案件;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