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管理全区财政工作;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区财力的建议;参与制定区财政管理体制并负责实施;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办理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申报和预算追加追减工作;办理动用区预备费的申报事项;组织全区预算的执行,负责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工作,积极协助区税务部门组织财政收入并及时缴库;编制财政收支旬报,月报,分析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国库资金管理,办理预算缴拨款工作;负责财政预算会计并指导单位预算会计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总决算;管理各项财政收入和财政专户;做好“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工作。负责管理区财政银行账户和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负责全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负责区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监缴国有资产收益;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布置区预算单位年终会计决算工作;组织进行全区会计信息的汇总和分析,编印有关信息资料;负责管理使用管委会机关的各项资金、经费开支等。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办理。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