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拟订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文物资源的普查、认定、登录公布、申报定级及保护管理。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工作标准、规范。承担有关文物保护专项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审查(审核)和文物保护工程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管理全市主动性考古发掘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调查、勘探及考古发掘工作。管理全市文物的科技保护工作。参与全市城市设计审查及城市有关地段的规划项目审查。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审核、申报、保护、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督察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监督管理。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