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袁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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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负责县住建(县人防办)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负责对即办件、只需进行书面审查即可做出决定的事项的审批。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的预审处置。承办县住建(县人防办)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县住建(县人防办)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负责县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行政规费的审核征收。负责核发全县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等证书。完成县住建(县人防办)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建设法律法规咨询、清理、汇编和宣传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法制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和培训教育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的审核和指导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综合治理、应急管理、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及执法。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