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5月1日-9月30日(夏季)8:30-12:00,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冬季)8:30-12:00,14:00-17:30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城乡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有关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市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工伤残人员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贯彻执行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办法,负责全市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认定工作,承办提前退休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