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5月1日-9月30日(夏季)8:30-12:00,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冬季)8:30-12:00,14:00-17:30
工作职责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管理办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实施。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规范,指导、协调全市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监督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职工福利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执行情况。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执行劳动标准,落实全市最低工资制度。指导和协调有关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