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股(内部审计指导股、审计执行室)
负责人:张义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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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负责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工作人员;指导、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培训内部审计工作人员,为内部审计人员提供业务咨询。负责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审计决定的执行;负责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和审计建议事项以及自行纠正事项的跟踪落实;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负责办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构建审计执行情况数据库和审计整改情况台账;负责审计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研究和协调审计执行的相关问题。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