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监督并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编制市级土地供应年度计划和土地年度储备计划;负责市级划拨土地的管理;负责市级土地转让、改变土地利用条件管理;组织土地出让方案拟制、呈报及实施;负责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招拍挂工作;牵头组织空闲土地(含闲置土地)的清理认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