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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1、负责市属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登记备案;
2、负责失业保险费征缴、发放和失业保险调剂金的核拨;
3、负责监督检查失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操作规则的实施;
4、负责市属劳服企业性质认定、资格年审,全市劳服企业证书核发;
5、负责全市就业培训中心教师上岗资格审核;
6、负责举办全市性就业训练资格核准、毕业(结业)证书核发和县级以上就业训练中心开办停办备案;
7、负责全市就业训练经费补贴审核;
8、负责市属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审核和劳服企业贷款贴息审核;
9、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城镇社区就业工作情况;
10、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就业训练中心工作情况;
11、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农村就业工作情况;
12、负责监督检查全市乡镇劳动服务机构工作与建设情况;
13、负责监督检查国家流动就业重点监控工作和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
14、负责创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失业动态监测及预警;
15、负责创业贷款担保工作;
16、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