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1.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制订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
3.组织和指导全市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艺竞赛和交流活动;
4.组织市直学校的体育、艺术活动;
5.协调和指导全市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6.负责指导全市学校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湖南省体育传统学校的管理和配套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业余体校工作;
8.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传染病的防疫防控工作和环保工作;
9.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介